公司組織開展2021年工資集體協商
11月16日,公司職工工資集體協商順利舉行,公司行政方和職工方分別派出代表,共同審議了《2021年工資集體協議(草案)》。
《工資集體協議(草案)》是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、《河北省企業集體協商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有關規定,結合公司實際勞動關系而制定。開展工資集體協商,一方面可以維護職工的權益,使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提高相適應,確保每個職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;另一方面,有利于構建和諧穩定的企業勞資關系,進一步增強企業發展動力,開創企業與職工互利共贏的良好局面。